关于公布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、条件及考试科目的
通知
提交部门:教务处   提交时间:2011-12-31 15:32:30
字号:大 中 小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校教字〔2011〕93号
 
各教学单位:
    根据《关于开展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11级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人数、接收条件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。
   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201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组织学生报名,并于3月8日前将学生报名《审批表》和学生基本信息库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。
    另外,物理类、化学类的“科目一”中《高等数学A》改为《高等数学B》。
 
附件: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、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
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 务 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     附件
 附件
- 附件: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、条件及考试科目一览表.xls